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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既然你不是,那我就放心揍了。”

    夏芍这悠闲的语气让整个包间内的气氛都窒了窒,所有人还没针对这句话反应出点什么来,连好笑或是大怒的心情都还来得及生出来,夏芍便动手了。

    她一挥手,一瓶未开的红酒呼啸着砸去,杜兴反应也快,当即便往旁边闪开。

    红色酒液夹杂着玻璃碎屑,砰一声爆响,骤然四射,哗啦啦溅了一地,声音刺耳,几个躲闪不及的小混混都被波及,同样被玻璃碴子划破了脖颈和脸颊,看起来比陈满贯和孙长德好不到哪里去。

    “妈的!你他妈……”

    杜兴嘴上骂咧咧,还没骂完,夏芍便一个翻身,直接从圆桌上头翻了过去!

    她动作奇快,身子在桌面上空似划过一道白色弧线,明明势如疾电,却形如流水行云,去势劲猛!身子尚未落下,杜兴已被她一脚踹了出去!

    这一脚带了暗劲,杜兴如何能抵挡?他猛地撞去墙上,顿时只觉头脑晕眩,胸腹翻疼,更惨的是,他跌下来的时候刚好跌在那一滩酒瓶子的玻璃碎渣里,露在外面的双手顿时被扎得惨不忍睹,鲜血直冒。

    直到这时,包间里的人才反应了过来。几名服务员惊惶地跑出去,杜兴带来的人大怒,纷纷叫骂着冲向夏芍。

    “停!停!都停手!”

    场面大乱,不知是谁在喊停手,这时候哪里有人听?杜兴总共带了五六个人,一群男人围上夏芍,却跟小猫三两只似的,完全不够打,三两下便被她撂倒,横七竖八倒在地上哀嚎着爬不起来。

    杜兴也爬不起来,夏芍刚才踹那一脚实在是太重了,他现在倒在地上,明知身下是玻璃碴子,却硬是翻不动身,只觉得两眼发黑,胸口刺痛,差一点就会呕出来的滋味。

    “停手!”

    这时,又听到有人喊停手,倒在地上的一群人这才循声望去,一见之下都是一愣——喊停的人竟然是李新。

    直到这时,才有人发现,倒在地上的都是杜兴的人,而李新的人都站在他身后,一个没敢动。

    杜兴此时还头晕目眩,看不清人,但他听出是李新的声音,当即便有气无力地喊道:“李、李哥,快他妈……给兄弟报仇啊!就是这小子……妈的!这娘们……老子要废了她!”

    “废了谁?我他妈废了你!”李新忽然怒气冲冲抬起一脚,就踹在了杜兴胸口!

    杜兴本就被夏芍踹了一脚,哪里还经得住这一脚,险些没睁着眼昏过去。他咳嗽一声,差点没吐出血沫来,怎么也想不明白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

    李新哪有心思跟他解释,他几步上前,对挑眉看过来的夏芍连番道歉,“夏小姐,对不住!对不住!我这朋友不是东市本地人,不知道那位孙先生是夏小姐的朋友,这才吃了熊心豹子胆。兄弟们也不知情,要是知道是夏小姐的朋友,怎么也不会冲撞了。您、您看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是安亲会的人?”夏芍问。

    “呃,是。兄弟几个只是糊口而已,入不了夏小姐的眼,还请您高抬贵手。”李新就差作揖磕头了。

    他入帮会的时间不久,也就三年多,但是却从来没听说过以前帮会里有下令整个帮会奉若上宾的人。那天夏芍打进亿天的事,整个东市帮会的人都知道,但亲眼看见那天的事的却不多,他便是其中之一。他亲眼看见夏芍从门口一路打上八楼,再被大哥请进会客室,最后完完整整走下来。

    那天之后,帮会底下的小混混死了一个,有八人举家搬离的东市。

    那天之后,帮里多了条帮规,谁惹这位夏小姐,帮规处置!

    那天之后,这位夏小姐的肖像至少帮会的每个人都看过,以防遇见她的时候不认识。而他却是因为那天就见过她,所以印象特别深刻。

    今晚一见到是她,他便心里叫苦,怎么他就这么倒霉,偏偏遇上了这尊大神!所以他才赶紧道歉,说明情况,希望她能放他们一马,不要将这件事告诉大哥。不然的话,帮规处置,不死也得残。

    没想到,夏芍只是点点头,便掏出了手机,“喂?高老大。”

    她一说这几个字,李新便是脸色一白,身后的人也跟着一脸死定了的表情。

    然而,却听夏芍继续道:“我找到那个人了,不是帮会里的,你不用叫下面人忙活了,多谢。”

    说罢,夏芍挂了电话,李新几个还没反应过来。过了好一阵儿,几个人脸上才有了点活人气息,感激道:“多谢夏小姐高抬贵手!兄弟几个记着您的情了,日后若有需要我们几个的地方,您尽管开口,哥儿几个赴汤蹈火,绝对不带推辞的!”

    夏芍轻轻点头,神色淡然,“不知者不罪,没什么。你们可以把他们带走了,以后让他们少来东市。”

    李新立马应了,赶紧带人把杜兴和他的几个兄弟给拖走了。这些人还挺会办事,走后把酒店的经理也给安抚了,砸坏的东西也赔了钱,又叫酒店另外开了间贵宾间,把夏芍三人原先点的菜重新又点了一遍,且买了单,这才走了。

    夏芍和陈满贯、孙长德三人换了个房间,再坐下来面对着一桌子菜时,两人却明显不是原来的感觉了。他们两个都没想到,夏芍竟然身手这么好!

    老板,您无所不能么?

    夏芍不知两名员工的心思,她正对着一桌子价格不菲的菜叹气。

    陈满贯和孙长德以为她经过了刚才事,没有胃口。

    夏芍却叹气道:“我是心疼那一桌子菜,好好的,就这么糟蹋了,浪费多少粮食。”

    陈满贯:“……”

    孙长德:“……”

    老板,您关注的重点歪了吧!

    寒假,夏芍雷打不动的习惯,第二天就回了十里村。

    徐天胤过了年就要回京城了,他在山上住的时间已经不多,夏芍便一天大多数时间都待在山上宅院里,没事跟师父斗斗嘴,拉着师兄去后院梅花桩上过过招,日子有趣得很。

    这个有趣,自然是夏芍发现了徐天胤的一些有趣的习惯。

    他每天早晨六点起床,在师父院子里打坐。院子按照七星种了七棵大树,他周一到周末,每天换一棵树。给师父准备的早餐里,周一必然有燕麦,周二必然有牛奶,周三一定是豆浆,周四红豆粥周五绿豆粥周六米粥,星期天是八宝粥!

    当夏芍发现他这个习惯时,不由咬唇,憋笑憋了好久——要不要这么死板?虽然师兄你会熬粥我感到很惊奇,但是你要不要这么机械化地像在重复方程式?你不觉得师父很可怜吗!

    夏芍玩心大起,曾试着打乱徐天胤的习惯,她周一抢了他打坐的第一棵树,周二把他赶去第三棵,结果他没什么不适,也不反抗,乖乖去她指定的树下打坐。但等到夏芍有事回家了一趟,回来后发现,他的习惯又回来了……

    对此,夏芍感到有些有趣,她觉得师兄是个外星体,需要研究。

    但是,她却没太有研究的时间,因为,很快便过年了。

    过年前一天,夏芍的父母亲和叔叔婶婶都回到了老家。这些年,家中还是老习惯,李娟年二十九一大早就回来,帮着婆婆江淑惠忙里忙外,两人一天忙得脚不沾地,直到傍晚,小叔和妯娌才带着女儿回来。

    夏芍的堂妹夏蓉雪过了年才六岁,生得白皙的脸蛋儿,小包子似的,特别的可爱。就是胆子小了些,害怕生人,不太爱说话。这模样和性格都跟夏芍前世小时候很像,而且这性格的养成也跟爷爷夏国喜重男轻女有些关系。

    夏国喜原本一直盼着小儿媳能给老夏家生个孙子,结果一生出来还是孙女,他便看小儿媳也不怎么顺眼。

    蒋秋琳的性子向来不是个受气的,她见公公总是挑自己的刺儿,因而这些年来没事从不回来看望老人,连带着夏蓉雪也很少见到,除了过年过节,夏芍基本看不见这个小堂妹。

    小叔夏志涛去年刚和人合伙做起了建材生意,财源滚滚,家中有了点积蓄,腰板也直了,以往一回来就搓着手笑呵呵哭穷,跟老人要点钱花。现在一回来就笑着说道:“爸妈,大哥大嫂,我生意忙,回来得晚点,你们别介意啊。”他一边说便一边呼喝老婆,“快点去帮妈和大嫂的忙!没点眼力劲儿!”

    蒋秋琳瞪他一眼,撇撇嘴,却嘴角勾起笑意,慢悠悠整理自己的皮草外套,“我这不是刚进家门么?你总得叫我换件衣服不是?”

    这年头流行皮草,街头很多皮衣店,过年的时候很多人都喜欢买件皮衣穿穿。但这皮衣的价格可不便宜,要个四五千块钱,这在1997年的时候,对普通百姓家里来说,也算奢侈品。

    蒋秋琳有意显摆她的皮草外套,李娟正围着锅台转,看了她一眼,笑了笑没说什么。她向来勤俭持家,自然不会买这么贵的衣服,而且她觉得这么贵气的衣服,自己穿也穿不出那贵妇的气质来,索性不羡慕。

    如果夏芍此时知道母亲的想法,一定笑着挑眉——这是贵妇的气质?这是暴发户的气质!

    夏芍暗笑着摇头,她一直觉得穿衣以舒适度为上。她就从来没想过给母亲买这种衣服,尽管她此时的资产,莫说一件皮草了,把整个东市的皮草店买下来都不成问题。但那又如何?这些衣服不适合母亲,买了也不美。穿衣要舒适简洁、适合自己的,才是最美。

    她心中早想给母亲买件衣服,只是在母亲眼里,她现在还花着家里的钱,倒是买衣服的钱哪里来的,还得跟二老解释。还是等考试结束后,把自己的事跟父母亲交代了,然后给家里换套房子,再劝母亲把工作辞了。她劳累了这么些年,也该歇歇、享享清福了。

    过年南北方的习俗不一样,夏芍家在北方,按照当地的习俗,除夕夜要吃饺子,而且通宵不眠。年夜饭之后就开始在村子里挨家挨户拜年了。

    夏芍这些年却是习惯了一陪家人吃完年夜饭,便去山上陪师父。师父腿脚不方便,饭菜他虽是自己能做,但夏芍只要一想到他膝下无儿无女,过个年冷冷清清,便心中酸楚,也就更加地孝敬老人家,总想着多陪陪他,让他不说儿孙满堂,但也可承欢膝下。

    今年徐天胤在山上,两人在过年前就早早去城里置办了年货,夏芍更是早就包好了饺子给师父送去了山上。

    今年两个徒儿都在,唐宗伯格外的开怀,已经多年不饮酒的他喝了不少,之后便坐着轮椅到门口,看着夏芍拉着徐天胤到院子里放烟花。

    徐天胤这种孤冷凉薄的男人,跟烟花这类灿烂热烈的事物完全不搭调,他只是站在夏芍身旁,像一尊华丽貌美的人雕。还好,这人雕会动,在夏芍要点燃烟花时,从她手上把火接过来,点上后护着她退后,在烟火升空后,看着她脸上的笑颜,他站在一旁,继续当人雕。

    直到夏芍看够了烟火,徐天胤才转去后院,回来的时候,摊开手,“给。”

    夏芍目光往他掌心一落,眼神难得亮了亮——好漂亮的玉簪!

    徐天胤手上的,是一支雕工细致的白玉簪子,形态极美,是一只惟妙惟肖的小狐狸。眯着眼,意态慵懒,头枕在尾巴上,尾巴尖儿被延伸出来,做成了一支发簪。

    这玉一看就是老玉,年代颇为久远,外头有一层微黄的玉皮,但却不妨碍簪子的美观,反而有种岁月的古韵,小狐狸也似穿着一层微黄的外衣,丝丝金缕,毛发分明,极富灵气与神韵。

    夏芍接过来,心中喜爱。老玉比新玉难寻,难鉴定、难估价,且有价无市。而且,这支玉簪一看就是件法器!簪子在吉气充盈的地方蕴养过,戴在身上有趋吉避凶的好处!

    只是……

    夏芍抬起眼来,略微纠结,“师兄,你为什么要送我狐狸?风水术里,狐狸可是招桃花的,而且就属这白玉狐狸法力最大。”

    而且,这东西还是件法器,这是要让她桃花满天飞?

    徐天胤用他那黑白分明的眸看着夏芍,“我雕的,我养的。”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“我的元气。”徐天胤笑了一下,短暂,却唇形优美。他走到夏芍身后,观摩了一下她的头发,接着便动起了手。

    夏芍没注意他的动作,只被他的话吸引了注意力,一转头,挑衅笑问:“你雕的,你养的,你的元气?你是想当我的桃花?”

    “你落了两个字,正宫。”徐天胤接过夏芍手中的玉簪,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,不小心触及她温热的脖颈,微凉。

    夏芍好像重新认识了身后的男人,她突然间发觉,他还是不笑的时候好,他笑起来,十足恶劣的意味。

    等到她脖子发凉,感觉出冷意来,她才愣了愣,用手一摸自己的头发,竟然绾了起来。

    她着实怔愣了下来——两世为人,她内心曾是一个十足的小女人,有着每一个女人都有的梦想,希望有一天,会遇见她的嫁,亲自为她绾起长发。

    但她的嫁,前世没有遇见。也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,她对这份心思付之一笑。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,即便没有这样的人,人生还是会继续,该嫁的年纪也还是要嫁。

    平凡的人生的无奈,大多数女人的无奈。

    但这一世,自从心性改变了不少,她也豁然开朗。何必无奈呢?人生有八苦,生、老、病、死,其中有一苦,便是求不得。既然求不得,不如不求。遇到了,是缘。遇不到,那就孑然一身,去求别的。

    为父母,为自己,人生有太多的事可做,不是非爱不可。

    这一世到如今,夏芍确实是这样想的,也是这样做的。而且她已过了小女生期待恋爱的年纪,对她来说,每一天都看着自己走得更高更远,每一天看亲眼看着自己和前世不一样,是一件极有成就感的事。

    她喜欢这种成就感,恋爱早就被她抛去了九霄云外。

    可是,老天就喜欢戏弄人,在她把感情的事不放在心上的时候,难不成,缘分便到了?

    徐天胤,她的师兄,这个她只是有些感兴趣,却并不了解的男人。只知道他看起来冷漠,内心却是重情,看起来孤高,却很会照顾人,看起来应该是个死板的人,却会耍点小心思,竟然送她一只风水狐狸,意图要成为她的正宫缘?

    更重要的是,在这除夕的夜晚,他亲手为她绾起发,在她都没想到的情况下,圆了她前世的梦想。

    难道,师兄真的会是她今生的缘?

    这个问题让夏芍很久都不曾波动过的心湖起了一丝波澜,也让她难得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去想,新年本该享受喜气洋洋的气氛,她却全把时间败在这上头了。

    一连想了好几天都没想出个结果来,徐天胤却是要回京城了。

    夏芍看得出来,他出身官门贵胄,这样的家庭,允许他在外地过年是很不可思议的。她记得秦瀚霖曾提到过要他回去任职的事,虽然没提是什么职位,但夏芍在徐天胤离开东市的一刻,却是豁然开朗。

    不可否认,两人确实挺有缘分,但有缘也不一定能走到一起,这就是现实。

    别的不说,两人的家庭背景就相差太大... 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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